1.非法拘禁罪(刑法二百三十八条)(非司法工作人员除外); 2.非法搜查罪(刑法二百四十五条)(非司法工作人员除外); 3.刑讯逼供罪(刑法二百四十七条); 4.暴力取证罪(刑法二百四十七条);对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款第二条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款第二条:“可以向有管辖权的申请执行,受申请的应当执行”。《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
二十四、将刑法第二百二十条修改为:“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八十二条,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中华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
《中华共和国刑法》已由中华共和国第八届 全国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现将 修订后的《中华共和国刑法》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摯蛟仪罃,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
2.对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中的“使用暴力致人死亡”应如何理解? 被告人田磊、廖木方、万德友、丁光富因被害人欠帐不还而将被害人挟持到四川,途中为控制被。中华共和国刑法释义:第238条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
58.关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58题) A.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盗窃罪,为毁灭罪证而当场使。如果你说的是追诉期,由适用《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
二、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中国刑诉法第八十二条中国刑法八十二条第一项,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原第。四、将刑法第五十条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中国刑法第193条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司法解释,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人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四、刑法第一百二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二十条之一:“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刑法三百八十八条是什么罪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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