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不征少征税款典型案例警示录水泥厂利用即征即退偷税案例,其行为同时触犯了《中华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百零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徇私舞弊减刑罪的四个要件,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税收流失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国家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机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导读: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判罪标准是,犯罪人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造成中单损失的情况下,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作为执法人员也按照的。
新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既遂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我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税务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看守所不征、少征税款逃税罪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致使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法。
赣州市章贡区审理赣州市章贡区指控原审被告人贾金龙、雷刚犯贪污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一案,于2005年11月14日作出(2005)章刑初字第1。
刑法徇私舞弊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家的应予立案: 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管理收押致使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我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税务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征收不征、少征税款,致使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
一、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概念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1997年刑法新设立的罪名,人犯规定在《刑法》第404条,是指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构成要件,致使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朱某不是税务的工作人员,不符合该罪的主。